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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鼓励研发创新药物最高奖励3000万元

弘兴快讯网2024-03-29 03:34:35【热点】6人已围观

简介    东南网10月3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李珂)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鼓励福建省创新药物研发,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成果落地转化,近日,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 北辰

    东南网10月3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李珂)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福建实施方案》,鼓励福建省创新药物研发,鼓励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研发药物北辰推动成果落地转化,创新近日,最高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奖励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福建省创新药物研发奖励资金补助实施办法》。福建同时,鼓励2022年度创新药物研发奖励资金补助项目申请工作正式启动。研发药物

    据介绍,创新福建省创新药物研发奖励补助资金(以下简称“创新药奖补资金”)是最高指在省级科技经费中设立用于支持福建省(不含厦门市)创新药、改良型新药研发、奖励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研发的福建北辰专项奖励补助资金。根据《实施办法》,鼓励创新药物研发奖补资金支持对象为:在省内转化,研发药物完成Ⅰ、Ⅱ、Ⅲ期临床试验的创新药(1类生物制品、化学药和中药);在省内转化,完成Ⅰ、Ⅱ、Ⅲ期临床试验的改良型新药;省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属国内首家通过、前三个通过和通过(含视同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创新药奖补资金补助标准为:对在省内转化的创新药(1类生物制品、化学药和中药)完成Ⅰ、Ⅱ、Ⅲ期临床试验的,经评审给予创新药不同临床试验阶段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30%,最高分别为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奖励;对在省内转化的改良型新药完成Ⅰ、Ⅱ、Ⅲ期临床试验的,经评审给予改良型新药不同临床试验阶段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20%,最高分别为300万元、800万元、1500万元奖励,每个单位每年支持额度不超过1亿元。创新药、改良型新药有多个适应证、多个规格的,研发投入合并计算。

    对省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属国内首家通过、前三个通过和通过(含视同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分别按不超过其研发评价成本的40%、30%和2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通过(含视同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如有多种规格,评价成本合并计算。

    申请创新药奖补资金的单位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企业应是在闽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生物医药研发、生产的企业;事业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生物医药研究基础和条件的省属事业单位、中央驻闽科研单位、各设区市所属事业单位;承诺申请奖补资金的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在福建省落地产业化等。

    省科技厅还发布了2022年度相关资金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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